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2016年,一起山东非法疫苗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今日(2月9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该非法疫苗案的一起关联案件近日在江苏连云港灌云县法院宣判,被告人宗仁洪因非法经营疫苗获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该案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天最高检发布的案件即为上述案件的关联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据悉,自称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的宗仁洪是灌云县一名“疫苗贩子”。2013年以前,宗仁洪在当地经营一间保健品门市,主要销售保健器械、减肥胶囊等。后因效益不佳,宗仁洪在无任何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开始倒卖各类疫苗。
宗仁洪利用自己曾做过医药代表,与当地及周边乡镇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熟悉的关系,通过电话、QQ、宣传单等方式,联络多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他以比正规渠道疫苗便宜50%至60%的价格向外推销,然后根据下游买家订单,通过QQ群联系上游卖家发货。
宗仁洪收到上家发来的疫苗后,再把疫苗重新包装,通过快递、客运带货等方式加价发给买家,从中倒卖牟利。
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宗仁洪多次与山东庞红卫等多人进行交易,先后购买并销售乙肝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疫苗等多种疫苗,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7万余元。案发后,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侦破工作,宗仁洪于2016年3月22日向灌云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宗仁洪非法经营疫苗案公诉阶段承办人、灌云县检察院公诉科员检察官马承杰介绍,在办案过程中,宗仁洪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91万余元涉案金额不予承认。为此,办案检察官对该案涉及的交易记录、银行明细以及上下线之间的QQ聊天记录等都进行了复核,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出详细补查提纲,将该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核实,宗仁洪犯罪数额由最初的91万余元变更为87万余元。
2016年12月16日,灌云县检察院以宗仁洪犯非法经营罪向灌云县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5月5日,灌云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宗仁洪非法经营疫苗案。日前,法院认定宗仁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宗仁洪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