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企业 > 企业要闻
展示虚假授权书误导消费者,被指侵害华为商标权,网店被判赔500万
http://www.50cnnet.com 物联中国
日期:2022-07-08 14:37:44来源:物联中国 点击:508
核心提示:7月8日消息,据中新网报道,在网店售卖手机云台(防抖稳定器)的尚派公司,因故意侵害华为商标权且情节严重,被判向华为赔偿500万元。报道显示,尚派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是线上数码产品销售。为提升店铺销量,尚派公司积极攀附华为公司商誉,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

7月8日消息,据中新网报道,在网店售卖手机云台(防抖稳定器)的尚派公司,因故意侵害华为商标权且情节严重,被判向华为赔偿500万元。

报道显示,尚派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营业务是线上数码产品销售。为提升店铺销量,尚派公司积极攀附华为公司商誉,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华为”标志,店铺中还出现对华为商标花瓣数量及英文字符作了部分改动的标志。此外,该店铺还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营造产品与华为公司相关的假象,使消费者产生误认。

法院认为,尚派公司在网店销售云台商品过程中使用“华为”标识,构成对华为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法院充分考虑尚派公司的销售金额、利润率、商标贡献率、主观恶性、侵权广度、侵权规模等因素,认定尚派公司故意侵害商标权且情节严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法院经核算,认为尚派公司应付惩罚性赔偿款620余万元。由于这一数额已超出华为的诉讼主张,故法院对华为公司5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额支持。(文|《财经天下》周刊 刘镇)


出处:物联中国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物联中国(www.50cnnet.com)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
  • 资讯
  • 产业
  • 服务
  • 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