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购房,还有其他多种用途,在重庆,即使不买房,也有12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这些情形包括:1. 离退休;2. 离职;3. 出国定居;4.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 丧失劳动能力;6. 重大疾病;7. 子女教育;8. 租房;9. 装修;10. 还贷;11. 自然灾害;12. 其他特殊情况,了解这些提取条件,可以帮助你在不购房的情况下,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
有没有小伙伴很纠结
自己目前并没有买房的打算
那在重庆不买房的情况下
公积金还可以拿来干什么呢?
公积金还可以
租房、装修、加装电梯时使用
在患重病、退休时
都可以作为一笔保障使用哦
赶紧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来看看有你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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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不买房的其他用途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2、重大疾病提取
3、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销户提取
4、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提取
5、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提取
6、商业贷款约定提取
7、离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
8、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
9、单位在职职工提取办理方式、地点、时限
10、商业贷款开通在线提取
11、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
1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信息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www.cqgjj.cn/info/iList.jsp?site_id=CMScqgjj&cat_id=10025&title=&cur_page=1
大家可以进入官网根据自己的条件查询
对应的公积金提取攻略
小编也总结了部分热门的提取情形
来看看有你需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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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按月)
一、签约: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二、办理条件: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协议》的方式,按照以下条件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按月约定提取。
1.约定提取方式:租房约定提取为按月提取,职工申请将每月应提取资金按月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房按月约定提取金额为一个月的提取限额,中心城区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每人1800元/月、夫妻双方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每人1500元/月、夫妻双方3000元/月。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三、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公积金小程序获取办理线上办理入口,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
(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图源:摄图网_401758552
四、解约:
职工申请终止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解约手续。
办理条件:职工已办理签约手续,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需终止约定提取的。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办理签约手续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解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解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解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五、注意事项:
1.租房约定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2.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3.签约后经核实职工及其配偶存在有效的房屋信息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4.签约后婚姻信息发生变化的, 协议将自动终止,请及时进行个人婚姻信息申报后重新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
5.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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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职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实际支出。
二、提取要件: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原件(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2.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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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
前几个月官网还针对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以及重大疾病提取
进行了更新
图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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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低保提取,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低保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
2.《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3.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2.职工办理低保提取的,需先申报婚姻信息,申报一次后,再次提取时婚姻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申报。
3.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4.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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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疾病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提取要件
1.身份证件原件。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原件。
3.最近一年内的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原件。
4.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
5.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2.职工办理重大疾病提取的,需先申报婚姻信息,申报一次后,再次提取时婚姻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申报。
3.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4.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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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那么那些是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呢?
一、公积金能全额提取的情况
1、退休或离休
适用条件: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缴存账户的所有余额,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额度: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出国、出境定居
适用条件:职工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本人凭身份证、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适用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额度: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的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可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二、全额提取所需材料
以下列举常见情况下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
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
2.身份证原件;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3.身份证原件;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当地或者户口不在当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1.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
2.身份证原件;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出境定居材料;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材料;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其他情形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身份证原件;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重庆公积金用途多多
租房、建房、遇低保或重病等都能提取
退休、离职等情况还可全额提取
具体可查官网攻略
按规办理
让这笔钱真正帮到你!
来源: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本地宝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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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小窍门,即使不买房你也有N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不买房,重庆公积金还能怎么用?这12种情形可提取→)》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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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住房公积金除了用于购房,还有其他多种用途,在重庆,即使不买房,也有12种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这些情形包括:1. 离退休;2. 离职;3. 出国定居;4.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