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失业保险“护航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补贴,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新的一年,在为企业降低负担方面,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有哪些新举措? 2018年,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部署开展了“护航行动”,为企业脱困升级、减少失业、稳定就业保驾护航,一年来,发放援企稳岗补贴1903万元,惠及企业169家,职工9万多人。新的一年,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发挥好社会保险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 一是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密切跟踪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就业失业形势的监测预警。继续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依法参保缴费、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3000余万元;对2019年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从源头上减少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岗位。 二是切实为企业降本增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严格执行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允许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对确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积极向省申请缓缴、延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保持工伤保险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达到0.1%-0.95%,年可为企业减负9000万元。 三是健全完善社保兜底制度。建立失业保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对己办理失业登记且符合条件的,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0年继续提高到90%。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医疗保险、职业培训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单位缴纳部分按照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枣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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