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条件为:
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成都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3
公租房住房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而提供的,它是归国家或政府所有的,是想适合条件的人出租国家的房源。我们今天来讲下成都公租房申请需符合什么条件?办理需要什么材料,一起来看看吧!
成都公租房申请需符合什么条件
1、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
2、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3、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a、申请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的中等收入(以下)家庭;单身应年满35周岁,需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b、新就业职工有何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了合同;
c、外来务工人员应持有居住证,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办理公租房申请的材料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2、新就业职工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应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单位组织申请,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
编辑总结:上文是为了让朋友们对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个更深的了解而做的详细介绍,其实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看年收入、看房屋数量和看是否已租决定。如果还有人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小编也整理了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和电话可以进行直接询问,询问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询问电话:(028)86279694。
法律主观:
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相关条件。
法律客观:《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1.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家庭人口应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
2.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应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则需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外来务工人员,应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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