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规定,宅基地征迁补偿费用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单位集体管理和使用,附着物(房屋及其他设施)补偿费属产权所有人。针对您的情况,如有属于您父亲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该附属物补偿费由您父亲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盈村村民组集体所有。
2、另外,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确定其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权由农民集体收回;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并颁发证书的,报经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宅基地由农民集体收回。由此可见,原则上您不享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但村民集体研究同意除外。
不在了,农村宅基地征收以后就变为国有土地,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灭。
农村宅基地征收的,国家除了给以货币补偿,一般都会统一规划新的集体安置房,被征收宅基地的集体成员根据实际的政策可以选择集体统一安置或者货币补偿。但是原来的宅基地使用权肯定就不再有的,集体土地随着征收而变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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