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生育保险转出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社保卡或医保卡;3. 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4.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5.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流程:1. 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2.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出具联系函;3. 将联系函提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4.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并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时需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免影响转移进度。
去年11月的一个日子里,来自厦门的刘先生夫妇急匆匆地来到了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的社保窗口,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他们已经定居福州,并在福州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却始终无法为他们办理参保登记,如果情况复杂,他们可能还需要亲自前往厦门社保中心了解情况,由于工作繁忙,夫妇俩一时难以抽身,同时担心社保断缴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他们感到非常焦虑。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刘先生夫妇的具体情况后,迅速核查了他们的社保数据,结果发现,刘先生夫妇在厦门集美区的社保账户尚未办理停保手续,工作人员主动与厦门集美区的社保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对方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为刘先生夫妇完成了停保手续,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的工作人员随即将这个好消息通知了刘先生夫妇,并迅速为他们办理了异地社保接续手续。
案例分析
根据省社保中心发布的《关于印发省级数据大集中后参保人员信息合并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已经实现了大集中管理,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省内不同地区流动就业时,无需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只要原单位办理了减员(停保)手续,新单位即可办理增员手续。
刘先生夫妇之所以面临困境,是因为他们离开厦门前没有及时办理当地的停保手续,这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福州的社保接续,特别提醒办理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异地接续的群众,在新参保地办理接续手续前,请务必确认旧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办理好停保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程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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