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四川省以及省内各地区相继对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重点是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也纳入了生育保险范围,今天让我们来学习一下吧。
产前检查标准提高
产前检查费采用定额支付:
正常生育:10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生育医疗费有差别
四川省本级: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不设起付标准,扣除自费费用后,由医保报销90%。
成都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发生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
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保关系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费。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根据参保地规定)、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为分娩或终止妊娠当月省内生育保险处于连续参保12个月及以上,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两类人员”分娩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保处于连续参保超过12个月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举例说明:
案例1:
张女士此前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5月怀孕时,该政策还未发布,在后续缴纳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时才依据政策选择参加生育保险。
那么张女士虽然2025年3月生育,但她只要2025年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不中断,那么到2025年底,生育保险缴纳满12个月,依然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案例2:
王女士自2025年7月开始领取失业金,2025年10月怀孕,但在2025年12月底失业金已领取结束,那么王女士需要在2026年1月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选择同时参加生育保险,直至2026年6月,生育保险缴纳满12个月后,便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多少?
在职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产假与生育假合计天数计发。生育津贴由省医保事务中心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按照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灵活就业、领取失业金人员:计发基数为其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天数与各地区参保职工保持一致。
计发天数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和生育假60天,即158天;
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很羡慕当地的小伙伴,不仅生育津贴享受天数涵盖了省内延长的60天产假,并且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人员也能够根据需要享受到相关政策,给四川人社点赞!
政策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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