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现在很多人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能极大的缓解我们的住房压力,在我们购房的时候还能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那么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呢?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1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在成都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6、较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成都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2天到账。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2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最新央行基准利率: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规定比例;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套数如何认定
1、首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以家庭为单位,若名下无房产记录,无申请贷款和还贷记录者,购房属于首套房,成都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2、二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房,无论贷款是否已经结清,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为现在是认房又认贷,所以即便购房者名下无房,只要有过申请购房贷款的记录,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3、三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两套及以上房产,或有两套及以上未结清的购房贷款,或者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然同时有还有另一套住房的贷款未结清,那再购房就会被认定为三套房,购房不得在申请贷款。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3成都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说明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实施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成都公积金缴存职员在12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其中6种情形下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部分存储余额,5种情形下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存储额,一种情形下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简单来说就是6种情形下可以提取部分存储余额,6种情形下可以提权全部存储余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情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情形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情形3:租房自住的;
情形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备注:
1、提取公积金用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2、购买商品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合同备案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出具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5、购买单位房改房或集资经济适用房,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签章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6、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内偿还的贷款本息。
7、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提取时承租职工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超过规定限额和承租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
9、因在于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不超过实际住房损失金额。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情形1:离休、退休的;
情形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情形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情形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情形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情形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以上情形属于销户提取。
成都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方式:
1、购房提取:
职工购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购房首付款。
2、租房提取:
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2次。
3、丧失劳动能力:
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