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途径
1.线上申办:“安庆市医疗保险局”官网“网.上办事”/“安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人员可自
行登陆网上办事大厅,上传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相关材料申请。
2.医院申办:市本级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病案室。申请人员可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住院号由医疗机构直接上传住院病历资料(需待病案归档完成后)。
3.窗口申办: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医疗保障局窗口。
申请人员可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相关材料由服务窗口代为申请。
申办流程
参保人员提出慢性病鉴定申请→经办机构负责调取住院病历并传递给医疗专家专家根据材料进行鉴定→给出鉴定结果。
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或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门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门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5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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