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可以在其他城市使用。
成都的社保卡在异地也是可以使用的,但如果需要报销,则必须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手续。首先,参保人员需要到成都医保局领取《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并由申报人签名或盖章;退休人员若户口已转回异地,需提供户口复印件,若户口仍在成都,则需提供异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在职职工由单位申报,单位还需提供驻外分支机构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书面情况说明及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等材料。
社保的跨地区使用规定:
1、异地就医备案:社保参保人员需在常住地以外的地区就医时,应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2、医疗机构选择:参保人员应选择当地社保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3、报销流程:异地就医后,参保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报销申请;
4、报销比例: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与本地不同,具体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5、直接结算:部分地区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参保人员垫付费用的压力;
6、信息共享:全国社保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便于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信息的查询和处理。
综上所述,成都社保可以在其他城市使用,但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申报手续,包括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可以,但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成都市异地就医条件:
1、已经按照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医保账户属于缴费状态。
办理情形:
1、在职人员长期异地工作;
2、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
异地就医所需资料:
在职人员: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2、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单位驻外分支机构);
3、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等材料(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
4、派遣协议,如协议中没有明确工作地点,还应提供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劳务派遣)。
退休人员:
1、《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2、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异地的户籍、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暂住证(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4、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或暂住证(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异地就医流程: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前往规定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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