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信息变更办理步骤
1、先到原公司让其开具证明,包括要更改的内容,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等,然后公司盖章即可。(如果不存在此类情况,这步可以省略。)有些地方如果要更改姓名、性别等,可能还需要你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部门开具证明。
2、准备个人资料,包括原公司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外地的只需提供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指印,不过这一步可到税务局之后再弄。
3、持上述资料到公司所属的税务局,需要和公司会计一同前往,因为办理过程需要用到公司的公章等。反正让会计陪同一起去就对了,这些程序会计都懂。然后到税务局咨询处告知自己要变更的项目,领取《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
4、将《修改个人关键信息申请表》正确填写好,签名并按手印,之后连同你带来的资料一起交给经办人,很快就可以更正过来,不过视税务局忙碌情况而定。
5、到此,错误姓氏信息被更正过来,你就可以让公司帮你购买社保了。至于更改其他信息所要提供的资料大同小异,比如更改身份号码与更改姓名一样;更改身份证类别与性别则只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操作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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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条件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单位在下列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化时,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基本存款账户及缴费账户。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有误需进行修改。
三、办理材料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1、书面变更登记申请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
3、原《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变更项目及其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职工信息变更: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
2、15位老身份证号升位至18位身份证号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号正确,需要修改姓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和姓名均有错误需要修改的,请单位核实后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信息修改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为非单位在职在业人员,还需提供修改前与修改后为同一参保人的证明材料(包括公安机关的信息变更证明、养老保险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城乡社会养老科审批的资料或退休公示表。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具体办理时间现场询问。
办理费用:免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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