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如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2、缴存满5年且累计缴存不少于60个月: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住房或自建住房;
3、常规提取: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租房、还房贷等方面。
公积金提取金额的条件主要包括:
1、购买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的比例,不同地区和单位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2、还房贷:公积金可以用于还房贷。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已还房贷本金的比例,不同地区和单位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3、租赁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租赁住房。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租房补贴标准;
4、外出就业:公积金可以用于外出就业。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外出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比例。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公积金提取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公积金提取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如公积金缴存年限、账户余额等,具体条件也因地区和单位而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若你再成都缴纳的公积金,则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若是德阳缴纳,则不满足贷款的条件,但你可以使用商贷贷款后提取德阳公积金用作首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六)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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