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湛江2025规划项目为“三旧”改造工作项目。
法律依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通知 》
一、加快“三旧”改造项目审批
(一)各区政府、湛江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跟踪督办,及时做好“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改造方案审核和上报工作。
(二)市“三旧”改造办要加快组织审核、评审“三旧”改造项目单元规划和改造方案,原则上每月(或收到各区报送的单元规划达5个)安排召开一次单元规划评审会。各有关单位收到市“三旧”改造办送达的需审核件或征求意见函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复函。对于符合条件的单元规划和改造方案,市“三旧”改造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呈批。
(三)为减少评审环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所有“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度;不达要求的,不受理评审。
(四)进一步简化“三旧”改造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对于“三旧”改造项目改造单元规划中的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率、道路退缩、建筑密度、层高和楼高等规划条件,实行市城市规划局、市“三旧”改造办双审核制度,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必须签署具体审核意见。市城市规划部门要切实负起规划技术指标审核和条件下达的责任,进一步简化有关手续,依法依规确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讨论的,要及时提请召开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确需报市政府审批的,尽快报批。
二、抓紧完善历史用地手续报批
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完善“三旧”改造中涉及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应当于2012年底前完成。因此,各区政府、湛江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组织本辖区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城市规划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强化指导,简化手续,提速办理。手续齐备的,各有关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所有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必须于2012年11月份前完成。
三、完善“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计收办法
(一)“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土地出让金计收的,统一通过公开方式选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协议出让(含划拨补办出让)按评估价40%收取;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按改变前后评估价差额的40%收取。
(二)“三旧”改造项目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根据以下情况认定:1.土地出让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没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出让合同没约定的,按项目单元规划、城市规划部门最新下达实施的相关数据认定。2.划拨土地原划拨批准文件或划拨决定书已明确的,按原划拨批准文件或划拨决定书认定;没有划拨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或虽有划拨批准文件、划拨决定书,但没明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按城市规划部门最新下达实施的相关数据认定。
请问一下,湛江地区那里还有私人建房地皮出售,?还有建私房的流程怎么样?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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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湛江各地包括县城都已经停止了城镇商业私房用地出售。海田那里是有地,但只限于本村人购买,外来人购买办不到证的。
目前可能在县城有些之前买了地出让的,你可以看看有没有土地证,有就可考虑购买。买了地后,建房步骤如下:
1、到国土部门了解你所要购买的地块情况。
2、在国土局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证。
3、请当地设计院出设计方案,出图纸。
4、持图纸到建设局报建,取得施工许可证。
5、请建设局认可资质的施工队建造。
6、建好后申请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7、持验收报告、图纸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在办理好土地证和房产证后,您的住房就是合法建造的,你的权益就得到了最大的保障。而且,只有证件齐全(土地证、房产证)的私房才能上市销售。
房产人阿斌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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