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50cnnet 2025-03-24 经验 80 次浏览 0个评论

提取 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 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 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 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三、 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 签订借款合同 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成都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一、业务申请条件

(一)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二、提交以下办理材料

(一)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未婚的,应声明单身(见附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储蓄账户。

(四)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证明。

(五)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租房备案凭证。

(六)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本条规定的第(四)、(五)、(六)项材料,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职工无需提供。

扩展资料:

业务申请次数: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制定说明: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考虑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和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将原办法租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申请取2次调整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提取金额

承租商品住房的: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租房提取限额。

制定说明:按照中央、省、市租购并举要求,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取消原办法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的规定。

参考资料: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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