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后如果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社保应该由原单位转移至新单位,并由新单位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暂未找到工作单位,则可以暂停缴纳或者以个人身份依法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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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之后社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1、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保就自动封停了;
2、如果去外地了,需要将社保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
3、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保续交手续;
4、如果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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