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产假可休国家规定的98天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共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柯桥生育津贴能领多少
是可以的,只要员工在绍兴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且在生育当月处于参保状态,那么就可以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审核,享受生育保险报销以及津贴发放。
报销标准
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定额补偿:
1、现行定额补偿标准按平产2500元;
2、难产实施助产手术或多胞胎生产3500元;
3、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5000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1)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2)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
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
报销材料
办理生育待遇结算时须填写《绍兴市生育保险补偿费用结算表》,并附:准生证复印件、小孩出生证明复印件、难产或难产助产的证明原件、生育医疗费用的发票、费用总清单及产前检查的发票。
办理流程
工伤生育窗口办理结报→核定生育待遇金额→所在单位开具财务收据→社保财务窗口领取转账支票。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诸暨市永昌路12号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嵊州市剡城路369号
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舜江东路287号
1、符合柯桥区户籍或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可领取2000元,生育第二个孩子可领取3000元,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孩子可领取5000元。
2、夫妻双方均为柯桥区户籍或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生育第一个孩子可领取3000元,生育第二个孩子可领取5000元,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孩子可领取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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