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顺位政策成都购房顺位政策采取新的摇号规则,只对“最受欢迎的楼盘,报名人数超过三个名额”,按照报名人数的多少,按照报名人数的多少,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根据下列次序进行抽签:持有房产所在地区户口及社会保障的购买者;第二个序列:持有房产所在地区户口的购买者;第三个序列:持有房产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第四个次序:未在本地区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障,但符合本地区的住房限购政策。
所以,在成都地区,摇中的几率为33%,根据以上的审核次序,确定的无房家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家庭人数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审核期间,当第一批人员数量超出其房屋数量的3倍或更多时,按照其在同一套住房的限购范围内稳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进行复核;第一批登记购房人数量不超过其住房数量的3倍,按次序对登记购房人的资格进行复查。
买房注意事项买房子要先弄清楚,不要着急。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从一开始的挑选,到现在的安稳,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买房人要有耐心。
在看房、选房时,要多了解一些关于房屋的情况,并且要做详细的了解,总之要对自己的房屋负责。否则,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被人骗了,买了一套不好的房子,那可就是大问题了。
比如有些房子挂着特价房的牌子,有些人就迫不及待了,生怕被人捷足先登。殊不知,最终买房的时候,发现很多问题都是不恰当的。这可不是白来的。
在看房和挑选房屋时要注意品质问题在大多数人看来,只要有一套房子可以卖,那就是无所谓的,但事实却是如此。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因此,买房人仍不可忽略房子的品质。
以上是对成都买房顺位政策、在看房和挑选房屋时要注意品质问题以及买房注意事项这些问题的详细解答,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成都买房子摇号吗,都有哪些规定
支持成都住房刚需家庭自住购房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支持刚需家庭优先选购(商品住房位于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除外)。
支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列入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范围: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成都摇号买房注意事项
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结束且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发布剩余、退出房源销售信息。
剩余及退出房源由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在公证机构监督下再次依序选购。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的,按开盘销售公告公布要求处理。
依序选房结束后,开发企业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证机构对选房结果进行证据保全,本轮依序选购结束后,有退出房源的,由开发企业组织原纳入公证摇号排序的登记购房人依序选购。
一、摇号排序时间应在“白天” 《通知》要求及时公开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取得 商品房 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一房一价,一次性面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在实施住房 限购政策 的区域,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 购房 登记时,向登记购房人宣讲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核验登记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后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复核后的具备购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册》予以保存并及时反馈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公证机构。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同时公示导入摇号系统的《登记购房人名册》。 摇号排序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摇号排序时间应在9:00-18:00之间。 在公证摇号选房结束的10日内,将摇号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书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二、放弃的房源可按序递补选房 房价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价格 《通知》强调要“依序选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公布的选房时间,组织购房人根据选房顺序号依序选房,并当场通过全市统一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签约系统)在线签订《 商品房认购书 》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者按约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所 退房 源,在公证机构主持下,依原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按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通知》对公证机构也进行了约束,要求做好商品房销售方案、销售 承诺书 、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后汇总的《登记购房人名册》、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排序选房结果等保全 证据 公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 三、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必须一致 《通知》强调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网上签约系统对处于“定购”、“拟定合同”状态的房源予以锁定,一律不予变更合同主体,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对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我国对这类摇号举措有着较强的规定,相关的楼盘在摇号前应对当事人的信息进行详细的比对。相关的购房、摇号、申请人的信息应保持一致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摇号电脑也应有公证处人员进行监督,公证全程过程办理这类摇号。保护我国相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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