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车网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出现故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汽车仪表盘出现警示或者驾驶员驾驶汽车感到不适。打开双闪灯警示后面的车辆。观察后面的车辆,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情况下汽车缓缓地向高速路右边靠拢。
2、高速路最右边(高速路应急车道)缓慢停下,(如果有紧急停车位建议停在那里)。下车,取出车载三角警示牌(一般在汽车后背箱)。将车载三角警示牌放在与车距离至少150米处检查汽车故障。
3、如果故障能自行解决,需要一个人观望路况,一个人维修,其他人尽量站在高速路外。如果故障不能自行解决,人员都尽量站在高速路外,一个人拨打求助电话。
4、注意事项:高速公路上不能随意拖拽、牵引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需要说明的是,在高速路上拖拽牵引车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故障车经简单维修或事故车损失轻微,可以继续行驶的,不需要拖拽。只能由专门的救援车、清障车拖拽牵引。因其动力性、技术性和安全性是其他车辆无法代替的。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李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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