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完全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也可以向社保局进行投诉举报,因为社保的征缴是一种行政行为,由社保局来负责,劳动者是不能先进行劳动仲裁的,而要先经过社保局的处理才行!还有就是对于公司完全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可以以公司没有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要求公司补缴:
第一步,与单位协商,这是最好的方式。这是内行人补缴社保要把控的关键点,也是成功补缴社保的捷径。
第二步,由单位出面申请补缴,个人配合缴费。如果个人申请补缴,社保经办部门是不会受理的,所以,社保补缴必须获得单位同意,这也是社保补缴最为关键的一步。
第三步,社保经办部门同意补缴后,按照当地社保补缴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了。注意补缴时,个人是不需要承担罚款和滞纳金的。
第四步,如果单位或者社保部门不同意补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行政复议,直到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胜诉了,拿着法院判决书就可以补缴社保了。
单位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提供补缴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还要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面还必须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
2、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还需起草一份补交申请,上面需要填写补交的原因,补交保险的类型,员工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还需加盖公章;
4、带上单位的公章,去当地的社保办事机构办理补交手续,在办理补交手续前还需要填写几份表格,工作人员会协助你进行填写;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单位补缴社保的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是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下载用人单位及相关职工的参保信息。
2、然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来录入社保补缴的相关明细。
3、用人单位的补缴明细录入完成之后,就可以导出社保补交材料,并将《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打印出来,一式三份,再将单位的公章加盖上去。
4、然后带着盖好章的资料去当地的社保办事机构办理补交手续,一般现场都有工作人员协助你进行办理,所以流程也相对比较简单。
企业职工在参保期间,如果因为工作单位变动导致社保断交了,近三个月时间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上的流程来为职工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一般来说,补交养老保险可以是单位补缴,也可以是个人补缴。
补缴养老保险需要以下手续:
1、先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的申请;
2、然后提交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
3、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本人需补缴的数额;
4、最后按照规定及时补缴完毕。
养老保险怎么补交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缴费期间可补缴之前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到达养老金领取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不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2、补缴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根据办理补缴手续当年的缴费标准最低档次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3、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4、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等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5、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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